[行政學辭典]
Performance Budgeting System, PBS 績效預算制度
美國政府為改善項目預算僅關注僵化的控制面向,忽視機關組織所欲達成的預算內涵、資源整合及預算如何落實,胡佛委員會於1949年正式提出績效預算制度,希望對預算進行大刀闊斧的變革。績效預算制度是指預算編訂係依據政府施政計畫或政策方案為基礎,而不僅是個別政府部門預算的彙編;強調利用績效評估的精神,具體呈現政府實際作為及所耗成本間的關係。其編訂步驟如次:
(一)決定適當的計畫種類。
(二)將計畫切割成數個子計畫。
(三)針對每一個子計畫工作項目加以詳細評估,以計算所需經費支出。
(四)彙整所有經費資料以編定預算。
績效預算的優點包含:
有缺陷的(一)可計算每一計畫單位所需耗費的成本,以決定各項工作是否值得執行。
(二)可針對過去成果與現行計畫比較,以評估成本變動情況。
(三)透果各機關同性質活動所需經費的相互比較,以考核管理效率並加以改進。
(四)將企業的成本效率概念引進公部門。
其限制則是:
(一)政府須回應不同團體的訴求,此一制度忽略了預算編訂過程的政治性考量。
(二)各機關若無法建立成本會計制度及成本意識,本制度將難以落實。
(三)政策有時涉及無形或難以衡量的成本,難以作為績效衡量的依據。
(四)由於強調單一年度預算與計畫的相互配合,可能使政府在長期政策規劃上無法連貫。
(五)重視依據成本表現效率,忽略對國家資源作整體規劃。
【96北大公行暨政策所(甲)、95高一般Ⅱ、94淡江公行所、94世新行管所、94政大公行所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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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名詞:
Performance Based Budget績效基礎預算
Performance Evaluation績效評估
Performance Management績效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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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書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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